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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骄阳、土豆网缠斗继续?
发布日期:2010-10-20 阅读次数:343 字体大小: 标签:盛世骄阳土豆网版权纠纷网络传播权

平静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网络视频版权市场最近再起波澜。

视频版权分销商盛世骄阳近日称土豆网盗播其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328部影片,公布了盗播截图证据,并且表示,将保存这些证据为进一步诉讼做准备。而土豆网方面表示,盛世骄阳曾向土豆发来多达600多部剧的庞大片单,但对方并未提供任何一部剧的版权文件证明,此行为已经扰乱了正常的版权交易市场。

随着行业的转暖,网络视频业已摆脱“烧钱机器”的称谓,全行业的盈利也渐行渐近,不过,行业内的竞争依旧激烈,版权问题已经成为打击对手的重要法宝。业内专家表示,网络视频业的版权交易亟待规范。

盛世骄阳和土豆网陷版权纠纷

据记者了解,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

目前来看,盛世骄阳和土豆网正纠结于视频交易中的一项技术细节:视频版权方的版权证明文件该在何时展示?土豆网的逻辑在于“证明是你的东西,我或删除、或购买”,土豆网还表示,对于盛世骄阳宣称“土豆侵权”的部分影片,土豆早已从其他分销商处获得版权。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版权交易市场规则缺乏、秩序混乱。有时候,一部影片通过不同的授权途径,会产生好几家公司均声称拥有版权的现象,加上目前不少影片还分有电视、互联网视频、手机甚至网吧媒体等多种不同授权,更显混乱。

“盛世骄阳曾向我们发来多达600多部剧的庞大片单,并要求土豆网全部购买或删除,”土豆网公关部负责人表示。根据土豆网和盛世骄阳在2010年3月12日签署的友好合作条约中第七条双方同意按通知-删除程序处理版权问题,盛世骄阳需要提供作品的名称、权利证明文件、视频样本等相关信息,土豆网承诺收到以上文件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部删除相关节目,否则,则视为侵权。“但这次盛世骄阳拒绝提供任何一部剧的版权文件证明,原因不详,这种行为已经扰乱了正常的版权交易市场。”

一位互联网资深评论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盛大系人马正接手盛世骄阳的全部管理事宜,目前盛大旗下已有虽借壳上市、但股价持续低迷的酷6网,盛世骄阳此时出手不免有打压行业领先企业,扶持自家的视频网站的想法。

利益争夺成版权乱象主因

DCCI分析师在今年初发布的2009年互联网研究成果数据显示,2009年,视频服务已经成为继电子商务、电子邮件、搜索引擎之后的第四大互联网应用。但是到今年上半年,网络视频在网民应用中的排名就从第四跃居到第二。

伴随着用户快速增长的是网络业的收入进入快车道,艾瑞咨询发布的报告显示,今年第二季度在线视频行业市场规模环比增长65.3%,达到9.8亿元,预计全年整个行业的总收入将达到53亿元左右。

伴随着收入的快速增长的是网络视频网站之间竞争的加剧,版权成为打击竞争对手的重要武器。事实上,自去年以来,国内网络视频行业经历了此起彼伏的诉讼,核心问题都是版权。这一方面显示了这一行业对视频资源的争夺日渐激烈,也表明行业发展到了一个转折时期。正是在这一系列诉讼之中,网络视频业逐渐向正版化方向发展,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开始重视版权,这集中表现为各视频网站对热播影视剧的独家首播权的获得,对世界杯网络视频资源的争夺等。

同时,为了提升品牌竞争力、丰富视频资源、试水制作能力,视频网站流行起了“自制剧”。加入这一行业的有土豆网、优酷网、奇艺网等。今年5月,土豆网宣布推出“制播合一”的全新制作模式,计划耗资千万打造三大系列网络剧,制作真正能打动人心的“网民的故事”。据悉,首部真正意义上的精良网站自制剧《欢迎爱光临》已经开始在土豆网首播,前两集点播数据破千万,这一数据已经超过同类视频网站热播剧的收视率。该剧讲述的是现代社会不可多得的纯爱故事,由台湾人气偶像郑元畅和大陆影坛新人李菲儿主演,在剧集制作期间便受到网友的关注和热议,15日首播当天高居新浪微博电视剧热议榜榜首。优酷网紧跟其后,也推出了最新网络自制剧《全优7笑果》,开创中国医疗题材网剧先河。据称,《全优7笑果》,通过讲述在全优牙科诊所里发生的古灵精怪的爆笑故事,融合“娱乐圈潜规则”、“选秀”、“冷笑话”等热点话题,折射出都市白领最熟悉不过的群体生活。《全优7笑果》上线当日即引来网友的热议与追捧,联合之前的预告片,总播放量突破了100万次。拥有自制内容,不仅是视频网站媒体化的表现,也将是其突破版权瓶颈的新出路。

版权保护要与时俱进

信息化产业的发展不仅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蓬勃动力,也改变了人们生活方式。电子邮箱、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社交网络、博客、微博和网络视频等互联网应用不断发展。新技术和新应用不断发展,但传统的版权保护却一直沿用至今。

旧有的版权保护规则,带来的一大结果就是视频网站之间陷入版权混战,而无暇在技术发展、产品创新和行业发展投入更多,长此以往,中国的网络视频业将在内耗中倒下。

版权“过度保护”的结果就是任何公司和利益团体都可以打着“版权保护”的名义和幌子进行恶意诉讼。这不但是一种恶意诉讼行为,更是对国家公共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版权保护”的初衷不是为了限制版权本身,而是让版权所有者的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同时在这个基础上,版权使用方自身也能实现收益。然而,当一些版权二道贩子和寻租者,以“版权保护”为幌子谋取暴利时,我们要反思,传统的版权规则该如何与时俱进,如何通过法律的完善来减少恶意诉讼者的生存空间。(记者 廖庆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