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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电子书行业准入制 要管理还是要利益
发布日期:2010-10-12 阅读次数:1119 字体大小: 标签:电子书行业准入制行业监管盛大汉王

10月12日消息,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将从事电子书相关业务的企业按照内容原创、数字转换、发行销售、进口经营等方面实施了分类,并在第14条中明确指出将依法依规建立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孙寿山在接受采访时称,现在一些小型的内容投送平台,远不能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因此,版署下一段的工作重点将是推进数字化内容的平台建设并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建成八到十家国家级大型数字内容投送平台。

针对此《意见》的发布,IT商业新闻网对国内多家电子书厂商及相关业内人士进行了采访调查,其中,汉王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刑鹏、纽曼电子书事业部市场经理任彦龙、盛大文学等大部分商家对《意见》的发布持欢迎态度,不过,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其中某些条款及相关政策在真正实施时将遭遇一些困难。

利好:确定了政策方向及未来工作任务

记者了解到,《意见》在篇幅上对电子书产业发展的任务进行了着重叙述,充分认清了合理平衡内容子产业链中的传统出版行业、电子书厂商以及著作权人三方利益的重要性,以促进更多的传统优质内容资源转化为数字形式的电子书内容资源为首要目的。

对于内容原创本身,《意见》主要选择从出版单位内部寻求突破口。其提出的可行性建议包括提高编辑人员专业技能、规范出版流程、健全内容审校及提高编校质量等。

至于电子书内容平台建设,《意见》提出搭建“国家级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的建议,并准备通过实施一批具有典型性的项目实现对于传统出版发行单位、数字化技术提供商的进一步支持。同时,《意见》对于怎样提高电子书生产技术以及如何完善品牌营销环节上都给出了细节性的建议。如果能够顺利实现,这些措施将对国内电子书产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对此,一些国内电子书厂商也有同感。

刘迎建

汉王董事长刘迎建

电子书厂商汉王科技认为,《意见》的发布说明国家有关部门对国内电子书产业一直以来的发展摸索和工作方向表示认可。汉王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刑鹏在接受IT商业新闻网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发布进一步推动了整个产业的发展,也很及时。据刑鹏介绍,汉王一直是不做内容只建平台,并提供硬件产品的支持。

盛大文学侯小强

盛大文学侯小强极为重视电子书项目

同样拥有自有品牌电子书的盛大文学对IT商业新闻网表示,《意见》的发布将是电子书产业发展的加速器和里程碑。国内电子书产业发展到今天,迫切需要政府出动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以改变混乱、无序的现状,促使整个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盛大文学认为此《意见》的发布十分及时而重要,并将积极响应和配合内容平台建设及相关事宜,同时希望可以将云中书城纳入内容平台的建设,云中书城的格式标准与整个内容平台实现兼容,内容平台也会做好反盗版的技术及相关支持。

纽曼电子书

纽曼电子书

纽曼电子书事业部市场经理任彦龙认为,《意见》的出台,无疑是对目前电子书市场的一个很好的规范,尤其是对打击盗版电子图书,净化市场环境有着积极的影响。他还认为《意见》中,把内容与终端这两大核心因素分开进行规划、规范、当二者都能够有行之有效的政策规范时,再形成联合,此时内容与终端的联合,才会更持久、更稳固、更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冲突:国家级平台与企业间利益的平衡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国家方面对于电子书产业链的切入以及在今后监管态度上的明确,或为产业各方在今后发展明确了政策方向及工作任务,然而在真正实施时,未免会遇到由于各方利益诉求不同所引发的各种问题。而一些从前电子书产业发展所要面对的问题,比如电子书显示屏的核心技术依然掌握在本土之外等,仍需要产业自己去解决。

IT分析人士何玺

IT分析人士何玺

IT分析人士何玺认为,意见对于大的厂商来说是机会也是监督,对小的民营电子书企业来说,规范化和高质量的电子出版物是他们突破的一个方向。总的来说,民营企业日子会难过一些。据他介绍,《意见》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如果你的电子书太“正”了读者会少,如果不正,涉黄或者太低俗,可能又要违规。但是对厂商来说,投递量和回执率是收入的保 证,能得到广告主的青睐。所以,电子书发行和法规之间的博弈最终还是广告主和电子书厂商之间的博弈,也是订阅率和回执率,高质量和低俗之间的平衡问题,总 之电子书的订阅和回执会在广告主的要求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也就是利益平衡点,这个问题归结起来3点:1、电子书的质量2、厂商的立场和方向3、广告主的 需求,3者之间需要有一个平衡。

此外,华泰联合证券研究所认为,对电子书发行的资质界定难以理解。据华泰介绍,此前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大都有一定的行业背景,而现在对于电子书这一典型的贩卖于电子卖场以及互联网站的纯粹IT 硬件产品,使用相同的管理有悖常理。并且目前电子书销售渠道中有发行资质的企业也屈指可数,如果严格执行准入机制,影响是巨大的。

而现有的电子书业务单位或公司,比如作为电子书内容提供商中颇具代表性的的盛大文学,既包含内容平台又拥有自有品牌电子书硬件终端,这样,在资质界定与准入申请中就将面临双重身份的尴尬。但《意见》中对各厂商在电子书产业中应该选择单业务发展还是多业务发展上未作明确政策规定或相关暗示,如就此任由发展,今后各厂商在资格申请中就不得不重复申请内容与硬件终端两方面资质,由此又将为厂商增加不必要的人力、时间成本及国家相关机构工作量负担。

再者,有关国家级内容投送平台的建设,目前在《意见》中也并没有透露更多的细节,而仅描述为“联合搭建”,但就各方而言,目前市场上已经存在的企业公司性质的内容平台之间,或者各内容平台与国家所属出版机构之间,原本就存在很多不同类型的合作形式,这些不同的合作形式均代表着各方的利益诉求,如果不能很好的整合或平衡各方利益诉求,新国家级内容投送平台的建设将无从谈起。

IT评论人士于刚

IT评论人士于刚

知名IT评论人士于刚也表示,对于意见中提到的国家级电子书平台的建立,这个平台可以说是打击了大部分电子书内容厂商,会繁衍出更多的服务流程和样式,对民营电子书厂商来说会有阻碍电子书服务创新上的发展,而对电子书生产则是在级别和规模上的限制,要看民营电子书厂商的实力来区分影响力了 。总之是:“无规矩则不乏创新,有规矩则循规蹈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