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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老汉“小芳”照片网站两度遭索赔
发布日期:2012-03-23 阅读次数:556 字体大小: 标签:小芳照片用户隐私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精神残疾老汉张某穿女装、梳小辫的照片在网上被恶搞成“小芳”。某网站登载该照片后,先于2008年赔偿了张某1万元。后因网站未删图,张某二次起诉。记者昨天获悉,经延庆法院调解,张某再获赔7000元。

69岁的延庆县农民张某患有精神病,平日喜穿女装、梳小辫。2005年,他穿女装在街头独自行走时被人偷拍,照片被传上网恶搞成“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张某由监护人代理起诉过多家网站,基本均获赔偿。

2008年10月,张某发现某网站登载了涉案照片,旁边还附有讥讽性的文字。同年底,张某以肖像权和名誉权遭到侵犯为由起诉该网站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经法院调解后,对方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并同意停止登载有张某肖像内容的图片。但2011年7月,张某发现该网站上仍有自己的照片,他再次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

据悉,此案经法院调解,张某与网站再次达成协议,网站停止登载有张某肖像内容的图片,并赔偿其7000元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