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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案开庭 唯冠苹果仅提出证据和质疑
发布日期:2012-02-23 阅读次数:612 字体大小: 标签:iPad商标案苹果商标侵权平板电脑iPad商标案判决结果

昨天,备受关注的深圳唯冠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iPad侵害商标权一案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近百名中外记者在法院外冒雨等候数小时,记者从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处证实,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仅提出证据和质疑,而法院方面未做任何决定。

据了解,原告唯冠方面的诉求包括:要求苹果停止销售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拆除店面的相关标识,销毁相关宣传品以及在媒体上刊文消除影响,赔偿诉讼费用一万元等。而苹果公司一方则提出,苹果对iPad商标的使用有合法来源,苹果上海贸易公司的销售没有错。涉案的商标权属有重大争议,在没有最终裁决之前,应该中止这个案件的审理,等待广东法院另一个相关案件最终判决公布。

据悉,苹果提请中止诉讼的原因,是希望等待本月29日的广东高院裁定结果。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4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苹果起诉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纠纷案。该案经三次开庭审理,已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于2012年2月29日将迎来二审。

随着双方争议的升级,消费者、商家、网络卖家、工商、海关等各方面,都对此保持密切的关注。近来各地一些工商部门对iPad的查处和商家下架,使不少消费者担忧市场上的iPad2会出现涨价,而“果粉儿”们更是担心苹果公司是否会因为商标争议,改变在国内的销售策略,导致苹果相关产品放慢在国内销售的步伐。目前,北京工商部门仍在密切关注事件进展,等待法院对iPad商标权属给出明确答案。

唯冠科技公司申请的iPad商标,在2001年6月21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包括计算机。那时苹果公司的iPad产品还没有问世,唯冠公司相关方也由此认为自己胜券在握。据业内人士透露,苹果公司近日启用了国内知识产权诉讼的顶尖律师事务所“金杜”,而金杜的策略也逐渐浮现。在金杜作为苹果代理律师发给深圳唯冠的律师函中可以发现,金杜一再强调深圳唯冠从头至尾参与了iPad商标的交易转让。因此,iPad商标争议的一审与二审结论也有可能会出现较大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