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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发书面声明:香港法院还未开庭 准备在美诉讼
发布日期:2012-02-18 阅读次数:945 字体大小: 标签:唯冠ipad商标纠纷ipad禁售ipad3上市唯冠科技

站长之家(Chinaz.com)2月17日报道:今日上午,唯冠在北京就iPad商标案召开媒体发布会,并针对iPad商标纠纷发表书面声明。

唯冠公布的授权书,授权书时间为2009年(站长之家配图)

站长之家第一时间获悉唯冠书面声明文件,唯冠公司声明如下:

最近,苹果公司发表声明,认为:1. ipad商标早在几年前已合法卖给苹果公司;2. 唯冠不承认大陆商标已转让部分;3. 香港法院已支持苹果的主张;4. 双方诉讼还在进行,中国工商执法不合适。就此,我们作为ipad商标诉讼与公关的总协调公司,特发表声明如下:

1. 唯冠公司从2004年--2006年为ipod商标与ipad商标近似而在英国与苹果公司诉讼,从来没有也不可能与苹果谈判出让ipad商标。苹果公司设立的虚假小公司花了3.5万英镑买走的ipad商标是用不正当的欺诈手段取得的,我们委托美国公司正在准备起诉苹果公司。

2. Ipad中国商标没有卖给苹果是当年苹果公司承认的事实,双方进行了长时期的转让谈判。2010年八家银行查封唯冠深圳公司后,苹果还派律师与八家银行协调有偿转让该商标。苹果公司强行使用后不承认当年的谈判。至于ipad商标是不是卖给苹果和苹果能不能在中国大陆使用ipad商标,根本不是唯冠公司承认不承认的问题,是中国法律容许不容许的问题。当年娃哈哈与达能签署合同出让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而ipad商标既有欺诈之争,又根本不是商标持有者深圳唯冠签署的合同,苹果公司现在和将来都根本不可能被中国的商标局承认。

3. 香港法院为双方的合同纠纷根本还没有开庭,苹果公司公然声称香港法院支持他们的商标拥有权主张,这是欺骗舆论的行为,是对司法常识的违背。

4. 苹果公司以双方诉讼正在进行为由并引证香港法院的临时禁制令阻止中国工商部门执法,是对中国法律的蔑视。当年娃哈哈与达能诉讼期间,达能在BVI法院拿到对娃哈哈的禁止令,由某中介组织挑衅中国司法主权,被娃哈哈追诉法律责任,以对方承认错误告终。中国工商部门按中国法律执法是正当的执法,不认真执法的部门应该以不作为而被我方律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