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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中院判决苹果经销商禁止销售iPad
发布日期:2012-02-17 阅读次数:737 字体大小: 标签:iPad

  2月 17 日晚间消息,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晖今天透露,广东省惠州市中院今天下发判决书,判定苹果经销商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禁止销售苹果 iPad 相关产品。这是 iPad 商标纠纷开始至今,第一家被法院判定败诉的苹果经销商。

  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有关 iPad 中国商标权的纠纷成为最新的热点。今天唯冠公司还特地召开商标维权发布会,向外界澄清起诉苹果只是为了维权。

  今天下午,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晖透露,广东省惠州市中院今天下发判决书,判定苹果经销商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禁止销售苹果 iPad 相关产品。

  据悉,这是 iPad 商标纠纷开始至今,第一家被法院判定败诉的苹果经销商。目前,深圳唯冠已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浦东法院提起对苹果 iPad 商标侵权诉讼,分别要求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和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停止使用 iPad 商标。

  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是广东省知名家电连锁企业,如今被法院判定禁止销售苹果 iPad,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各地法院在判定相关诉讼时,可能会考虑这一诉讼判决,这无疑会重创苹果 iPad 销售渠道。

  由于工商部门的介入,很多地区的苹果经销商已经不敢公开销售 iPad 产品,部门地区的工商部门还对一些在售的 iPad 进行了查处。(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