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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必应”通用网址被抢恐难追回
发布日期:2010-12-01 阅读次数:590 字体大小:
微软“必应”通用网址被抢恐难追回


  提起“必应”或“Bing”,大多人都会首先想到微软公司寄予厚望的搜索品牌。然而在互联网品牌上,“必应”或“Bing”通用网址并非归属微软,而是被江苏必应商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入囊中,微软花重金打造的品牌资产面临被分流。

  对此,法律专家表示,中国目前存在众多“品牌重复”的现象,比如“长城”一词,就有长城电脑、长城汽车、长城润滑油等,只要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注册备案并申请通过,即是上述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因此,若单从商标体系讲,很难判断孰是孰非。

  而在互联网领域,作为企业专属互联网品牌和专属通用的展示推广工具,通用网址和域名一样遵循“先注先得”的国际惯例,且具有惟一性和排他性,是一种稀缺的互联网地址资源,具有商业标识功能,这已经成为法律界的共识。也就是说,江苏必应商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合法享有“必应”或“Bing”的网络惟一使用权,若双方发生争议,那么即便是在实际争议裁判中,根据通用网址遵循的“先注先得”国际惯例,江苏必应作为善意的网络品牌使用方,以及国内“品牌重复率”高的现状,其归属应该属于先注册的一方。因为一时的大意和对网络品牌的保护不力,微软要与“必应”或“Bing”的互联网品牌失之交臂了。通用网址受到众多企事业单位的高度重视,也是有原因的。一方面,通用网址已经成为众多机构重点保护的互联网资产,更成为国内外企业品牌资产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水井坊、露露集团、苏宁电器等上市公司,均将通用网址列入其品牌资产列表,成为企业品牌无形资产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因此,网络营销专家、中国十大策划风云人物李锋提醒广大企事业单位,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上,域名、通用网址和无线网址等网址资源如同网络空间的“商标”, “储备网络标识资源不仅仅是规避竞争对手恶意使用,防止潜在客户流失,而且应用得当,在未来市场竞争中还将抢占先机,赢得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