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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打击盗版图书:商家必须持证经营
发布日期:2012-06-11 阅读次数:761 字体大小:

新浪科技讯 6月8日上午消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淘宝网与北京十五家图书出版社(以下简称“京版十五社”)在杭州共同签订反盗版联盟图书版权保护合作备忘录。淘宝网同时宣布,为为打击盗版图书,今后在淘宝网经营书籍、杂志、报纸的商家需具备并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据淘宝网介绍,其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从2009年10月开始合作,目前已经查处销售高教社盗版图书网店6126家,关闭店铺482家,总计删除盗版高教社商品87759件263277册。

“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秘书长吴勤表示,此次出版社和淘宝网签约合作,能够加强电商领域图书的出版行业版权保护。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王志成指出,随着互联网与百姓生活的不断融入,各大出版社都已从传统的图书、报纸、期刊出版转向包括音像电子出版物、网络资源在内的多媒体兼营发展,多媒体盗版行为逐步成为维护版权重要打击内容。

“希望与淘宝网通过完善合作机制、扩大合作领域,同时积极查处非法网店,删除侵权链接。”王志成说。根据淘宝的规定,未来在淘宝经营书籍、杂志、报纸的商家需具备并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