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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第二季度电商广告将占分众整体收入10%
发布日期:2011-08-04 阅读次数:587 字体大小:

8月4日,分众传媒CEO江南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披露,电子商务广告收入第二季度将占到分众总体收入的10%。

江南春称,电商广告在第一季度占据分众收入8%,第二季度则有可能占据总体收入10%,而在去年,分众来自电子商务的广告收入为零。

今年初以来,受益于电子商务广告收入的猛增,分众的股价也一路上扬。近期,电子商务投资环境趋冷,有分析称,电商的冬天也将影响分众的收入及股价表现。

江南春则认为,他预计,未来5年将有超过50%的商业零售总额转移到电子商务领域,因此,对于分众而言,来自电子商务领域的商业机会是长期的。

另外,根据江南春披露,分众将于10月推出互动屏幕,而他也表示了对于投资化妆品和服装电子商务的兴趣。(雷风)